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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(xiàng)目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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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省道東復(fù)線(新街至紅墾)高架橋面銜接改造工程社會風(fēng)險(xiǎn)評估項(xiàng)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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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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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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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蕭山交通建設(shè)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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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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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山通惠南路227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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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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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曉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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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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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71-837123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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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機(jī)構(gòu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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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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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緯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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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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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蕭山區(qū)寧圍街道京港國際中心3幢2單元16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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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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翁夢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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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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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71-828967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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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(shè)計(jì)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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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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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(jiān)理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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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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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察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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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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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程
概 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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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地點(diǎ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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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蕭山區(q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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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項(xiàng)文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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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(xiàng)目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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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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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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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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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保證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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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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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面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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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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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項(xiàng)目總投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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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26.9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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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交易部分概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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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8.5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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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金來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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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投資100% 自籌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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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規(guī)模技術(shù)指標(biā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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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 易
要 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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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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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(gè)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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質(zhì)量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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達(dá)到行業(yè)相關(guān)技術(shù)要求及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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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(yè)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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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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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(yè)資質(zh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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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備具有浙江省政法委辦頒發(fā)的浙江省社會穩(wěn)定風(fēng)險(xiǎn)評估機(jī)構(gòu)備案證書的獨(dú)立法人企業(y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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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(yè)其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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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(yè)績要求:供應(yīng)商2017年11月1日以來完成過一級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類似交通類項(xiàng)目社會穩(wěn)定風(fēng)險(xiǎn)評估報(bào)告業(yè)績(提供合同),至少提供1個(gè)業(yè)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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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(xiàng)目負(fù)責(zé)人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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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中級及以上工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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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(xiàng)目負(fù)責(zé)人其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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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為本單位人員,提供有效的2020年8月、9月、10月的社會保險(xiǎn)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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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(xiàng)目負(fù)責(zé)人個(gè)數(shù)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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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個(g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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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員個(gè)數(shù)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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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個(g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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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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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約人規(guī)定范圍內(nèi)的社會風(fēng)險(xiǎn)評估服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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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定入圍家數(sh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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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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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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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邀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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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量清單計(jì)價(jià)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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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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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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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理低價(jià)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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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審查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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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(bào)名通過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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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申請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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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場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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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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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蕭山區(qū)寧圍街道京港國際中心3幢2單元16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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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(shí)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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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12日 -13日, 上午08:30至11:30時(shí)下午13:30至16:00時(shí)止(雙休日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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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攜帶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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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企業(yè)介紹信(原件,須在公告時(shí)間后有效) 2、企業(yè)營業(yè)執(zhí)照 3、企業(yè)備案證書 4、業(yè)績證明材料 5、項(xiàng)目負(fù)責(zé)人的職稱證書及社保證明 6、報(bào)名人身份證。注:報(bào)名材料需攜帶原件及復(fù)印件,復(fù)印件需蓋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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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公告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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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約人拒絕被行政主管部門(蕭山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局)列入黑名單的企業(yè)。邀約人可以拒絕響應(yīng)人參與交易的情況有:1.交易截止日前六個(gè)月內(nèi)在本區(qū)工程建設(shè)交易活動(dòng)方面受到行政處罰的(限制時(shí)間另有規(guī)定的從其規(guī)定) ;2.在邀約人其他工程項(xiàng)目中有劣績的; 3.響應(yīng)人放棄本項(xiàng)目交易或成交資格造成邀約人重新邀約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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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交候選人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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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交候選人公示在杭州蕭山交通投資集團(tuán)有限公司發(fā)布,公示時(shí)間為3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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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(其他說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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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約人的任何不具有獨(dú)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(jī)構(gòu)(單位),或者為交易項(xiàng)目的前期準(zhǔn)備或者監(jiān)理工作提供設(shè)計(jì)、咨詢服務(wù)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屬機(jī)構(gòu)(單位),都無資格參加該交易項(xiàng)目的交易(承擔(dān)工程項(xiàng)目方案設(shè)計(jì)或初步設(shè)計(jì)的企業(yè)可以依法參與該項(xiàng)目的工程總承包(EPC)交易);與邀約人存在利害關(guān)系可能影響交易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組織或者個(gè)人,不得參加交易;單位負(fù)責(zé)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關(guān)系的不同單位,不得參加同一標(biāo)段交易或者未劃分標(biāo)段的同一交易項(xiàng)目交易。
涉及交通的項(xiàng)目,本公告與相關(guān)附件交易文件中的公告均有效,若約定有不一致內(nèi)容的,以交易文件中的公告明確的內(nèi)容為準(zhǔn)。
對該公告內(nèi)容不清楚或有疑義的由該項(xiàng)目代理機(jī)構(gòu)或邀約人負(fù)責(zé)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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